|
3关于2026年度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普通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
|
公告名称: |
3关于2026年度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普通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20 |
|
详细内容:
|
【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2026年度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普通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54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普通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分细则表中的以下评分项:
序号
评分项
权重(%)(分值)
2
技术部分
2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4
产品质量说明
6
投标人提供所投药剂产品合格证(含厂家名称),近6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计)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CMA),检测产品为32%液碱、片碱、硫酸亚铁(固体)、27.5% 双氧水、10%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固体)、50%工业硫酸、硫化钠(固体)、亚硫酸氢钠(固体)要求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要求,提供每一项化学品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得12%,最高得100%(同一种化学品的检验报告只计分一次,检测报告货物品牌需与后续供货品牌一致)。
注: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3
同类项目业绩
5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电镀或线路板产业园区/企业供货业绩:
1、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且供货药剂种类不少于10种(其中至少需包含液碱、50%工业硫酸、双氧水、硫酸亚铁、葡萄糖五种常规药剂)的,得100%;
2、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且供货药剂种类小于10种(其中至少需包含液碱、50%工业硫酸、双氧水、硫酸亚铁、葡萄糖五种常规药剂)的,得50%;
3、其它不得分;注:①提供合同(包含项目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页);②供货药剂种类:提供合同期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药剂种类以发票上的药剂种类数量为准;③所有材料原件备查,经查证,若存在弄虚作假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更正为以下内容:
序号
评分项
权重(%)(分值)
2
技术部分
2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4
产品质量说明
6
投标人提供所投药剂产品合格证(含厂家名称),近6个月内(日期在招标公告之前)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CMA),该报告要求检测机构按照国家与行业标准对所提供的药剂出具CMA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须至少提供如下的检测数据:
1、32%液碱:氢氧化钠≥32%,氯化钠≤0.008%;
2、片碱:氢氧化钠≥99%,氯化钠≤0.05%;
3、硫酸亚铁(固体):FeSO4·7H2O≥90%,铬Cr≤0.005%;
4、27.5% 双氧水:H2O2≥27.5%,游离酸(以H2SO4计)≤0.05%;
5、10%次氯酸钠:有效氯(以Cl计)≥10%,重金属(以Pb计)≤0.001%;
6、聚合氯化铝(固体):氧化铝Al2O3≥21%,铬Cr≤0.005%;
7、50%工业硫酸:硫酸H2SO4≥50%,铬Cr≤0.2%;
8、硫化钠(固体):硫化钠Na2S≥50%,水不溶物≤0.2%;
9、亚硫酸氢钠(固体):主含量(以SO2计)≥65%,PH值(50g/L溶液)4.0-5.0;
满足上述要求的药剂检测报告方可认定为有效,并给予评分,提供每一项化学品产品合格证及CMA检验报告得12%,最高得100%。不符合上述药剂检测报告视为无效,该项检测报告不计分。(同一种化学品的检验报告只计分一次,检测报告货物品牌需与后续供货品牌一致)。
注: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3
同类项目业绩
5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电镀或线路板产业园区/企业供货业绩:
1、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且供货药剂种类不少于10种(其中至少需包含液碱、50%工业硫酸、双氧水、硫酸亚铁、葡萄糖五种常规药剂)的,得100%;
2、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且供货药剂种类小于10种(其中至少需包含液碱、50%工业硫酸、双氧水、硫酸亚铁、葡萄糖五种常规药剂)的,得50%;
3、其它不得分;注:①提供合同(包含项目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日期等关键页);②提供合同期内≥3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对应的收款凭证(日期在招标公告之前);③至少提供该项目的液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双氧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及工业硫酸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各两份(日期在招标公告之前);④供货药剂种类:提供合同期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药剂种类以发票上的药剂种类数量为准;⑤提供合同甲方为“电镀或线路板产业园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⑥所有材料原件备查,经查证,若存在弄虚作假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更正日期:2026年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1372426964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1502会议室
联系人:袁赛、邹志鹏、李浩津、汪磊、杨琦
邮箱:yuans@
电话:0755-23915154,18028725952/13682600292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