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券商选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券商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363
3.项目概况:本项目以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含)5年期。本次招标为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拟为在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定主承销商。为招标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服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4.招标范围: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融资咨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存续期管理等服务。
5.服务质量:满足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及后续管理的相关规定,协助招标人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债券。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相关内容。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须具备3年及以上债券承销经验(附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截图),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至少包括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且被暂停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标 人: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18317622084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180号金融广场南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525099941
邮 箱:hkgkjzb@
2026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