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JGFYJLRH-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且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评估咨询。 或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截图)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JGFYJLRH-1 | 近5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行业交旅融合类规划、策划、咨询或技术服务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规划批复文件(或评审意见或结题证明)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规划批复文件或评审意见或结题证明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还应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认定其业绩有效性;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JGFYJLRH-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size:16px;font-family:宋体;color:blue">)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size: 16px;font-family:宋体;color:blue">)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16px;font-family:宋体;color:blue">)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JGFYJLRH-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相关专业); 2、近5年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行业交旅融合类规划、策划、咨询或技术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相关专业”包括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环保、风景园林、旅游管理(工程与运营方向)、建筑设计(文旅建筑方向)、城乡规划(交通旅游专项)和环境工程专业。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在本次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 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 | 6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投标总报价) | 7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8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9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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