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行车框架
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070006200224641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行车框架公开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按照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工程承揽情况,以及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上报的行车的需求,组织开展本次框架采购工作。
2.2采购范围:详见分项报价表。
2.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采购分类:框架。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12月31日止。
按承诺采购量(即标包金额)开展框架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7年12月31日,框架订单分配按照上下限浮动比例(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金额的 80%-150%范围内)进行分配,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执行:
1.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在承诺采购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2.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的,则延长协议有效期半年,延长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延长协议有效期满半年,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80%,则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3.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150%时,则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启用新的框招结果分配。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和海南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网省公司采购范围,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6项目类别:货物。
2.7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响应保证金(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行车 | 1-1 | 行车 | / | 128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 | 否 | / |
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单价。设最高限价(即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框架协议签订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再根据实际需求签订订单合同。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根据成交单价及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4)供应商必须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承揽项目的行车采购,业主已指定厂家品牌的不适用本次框架招标结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style="height: 14.0px"> | 2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4 |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提供对应所投标包物资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必须是供货合同:含合同封面、供货内容项、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有效证明材料)。 | 行车 |
2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参与;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产品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供应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行车 |
3 | (1)供应商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提供安装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行车 |
4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行车 |
注:
(1)本项目所有业绩的时间要求为自报价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