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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北京
发布时间:
2026-03-19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19



正文

正文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项目编号:VCBBFA20260312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选聘两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和报价结算方式的不同划分为两个标包,标包二的法律顾问作为标包一法律顾问的补充。本标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就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投后项目、集团级投融资项目以及具有特殊交易安排的项目等,协同团队提前开展法律预研和专项分析,就项目情况协助开展现场法律支撑工作;就标包一法律顾问可能存在利冲导致不便处理的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支撑;协助公司处理其业务经营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此为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



序号







标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1







标包2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自本标包服务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如届时实际需支付法律费用低于对应合同总金额且未完成新一年度常法采购,可以延长履行对应服务合同直至实际需支付法律费用已达到合同总金额或新一年度常法采购已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场法律支撑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1000元人民币(含税/半天),非现场法律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1000元人民币(含税/小时),供应商响应报价有任一项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1.6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声誉,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未受到司法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惩戒处分,且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供应商须对上述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向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的有效合同数量不少于3个。



注:供应商须提供完整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名称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提供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时间均需符合要求;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等机构”主要是指公司名称中包含“股权投资、投资、投资管理、私募基金、基金管理等机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东座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李嘉麒



电    话:18910274087



传    真:/



电子邮件:lijiaqi@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项目经理:郝雯萱、李昊泽、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郝雯萱 15330285027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63853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3月19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项目编号:VCBBFA20260312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选聘两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和报价结算方式的不同划分为两个标包,标包二的法律顾问作为标包一法律顾问的补充。本标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就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投后项目、集团级投融资项目以及具有特殊交易安排的项目等,协同团队提前开展法律预研和专项分析,就项目情况协助开展现场法律支撑工作;就标包一法律顾问可能存在利冲导致不便处理的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支撑;协助公司处理其业务经营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此为标包2:常年法律顾问(二)。



序号







标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1







标包2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自本标包服务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如届时实际需支付法律费用低于对应合同总金额且未完成新一年度常法采购,可以延长履行对应服务合同直至实际需支付法律费用已达到合同总金额或新一年度常法采购已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场法律支撑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1000元人民币(含税/半天),非现场法律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1000元人民币(含税/小时),供应商响应报价有任一项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1.6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良好声誉,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未受到司法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惩戒处分,且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供应商须对上述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向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等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的有效合同数量不少于3个。



注:供应商须提供完整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名称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提供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时间均需符合要求;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等机构”主要是指公司名称中包含“股权投资、投资、投资管理、私募基金、基金管理等机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东座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李嘉麒



电    话:18910274087



传    真:/



电子邮件:lijiaqi@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项目经理:郝雯萱、李昊泽、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郝雯萱 15330285027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63853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3月19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3-19 13: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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