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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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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03-19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6-03-19
详细内容: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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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3-19 长沙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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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年2月12日在长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柳  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调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各单位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加快推进问题全面整改,按照整改期限和要求,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一销号,并如实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及接受监督。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12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 

350个,整改率84.95%。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关于财政支付压力大,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县财政局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从严从紧审核2026年度预算,并已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付款情况调整2025年度预算安排。

2.关于部分预算资金安排不够科学的问题。县财政局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及时完成专项资金相关资料审核及拨付工作。

3.关于上级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梳理,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先安排、分配和下达。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的问题。一是2家单位已将相关收入上缴县财政;二是县自然资源局积极联系并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国土出让收入。

2.关于部分存量财政资金未统筹使用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相关收入收缴国库统筹使用。

(三)财政综合管理方面

1.关于绩效评价标准设置不合规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修订绩效评价机制。

2.关于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监督不严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2024年绩效评价整改报告全部收回并核查,涉及的2家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与说明。

3.关于充电桩奖补资金效益不佳的问题。县发展改革局督促相关单位对涉及的充电站进行了改善和维修。

4.关于部分单位计提工会经费未考虑余额情况的问题。1家单位已退回部分工会经费至国库;1家单位后续将根据工会经费余额情况合理安排补充工会经费;2家单位2025年均不再从单位经费计提补充工会经费。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资金分配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县行政执法局已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调账处理,并按实际情况申报2026年预算;县残联2个项目均已纳入2026年预算申报范围。

2.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3家单位修订完善了管理办法,并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个别专项资金支出缓慢的问题。县残联督促相关医院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部分待结算资金待上级审核后及时拨付。

(二)政府采购方面

1.关于少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不到位的问题。3家单位已通过去函核减相应费用、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完成整改。

2.关于部分政府采购设备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县行政执法局对闲置设备进行了报修及重新分配,并通过县内调剂、转让等方式解决部分资产闲置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及其他综合方面

1.关于部分单位支出管理不严的问题。杨开慧纪念馆完善了接待审批审核机制;县退役军人局已对经办人进行处理。

2.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残联已对相关资产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县行政执法局及时更新了固定资产台账,并对部分资产按报废程序进行处置;县应急局修订了内控制度,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

(四)镇街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镇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涉嫌变相用工的问题。3家单位通过解除合同或解聘、清退相关外包人员已完成整改。

2.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严的问题。金井镇已收回多支付资金,黄花镇已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合同履约,㮾梨街道加强对项目实施、验收的管理及报账资料审核。

3.关于支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个镇街已追回多支付费用。

4.关于拆迁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黄花镇后续将进行账务对冲处理;㮾梨街道按要求对拆迁工作人员实施备案;青山铺镇按“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征地拆迁项目人员和资金安排。

三、重大专项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县应急局在行政处罚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由县行政执法局统一履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

2.关于县应急局在行政许可方面的问题。县应急局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专项检查,完善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并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

3.关于台账管理方面的问题。县应急局加强了与县行政执法局对接,实现扣押财物信息共享。县市监局对特种设备台账信息进行了排查清理。

4.关于政府服务事项采购方面的问题。县应急局修订了采购内控制度,加强了停车场管理。

5.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是指导和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加强管理;二是印发规范档案管理的文件;三是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鉴定和违规拆除补贴制定了方案。县市监局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修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县应急局开展了“回头看”,部署了2025年至2027年烟花爆竹行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民政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福彩公益金方面的问题。一是县民政局对达到支付条件的将及时完成拨付;二是县民政局已向相关镇街去函督促加快项目进度;三是分管副县长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及时拨付资金或退回结余资金。

2.关于拆迁群众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民政局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并完善征拆居民花名册,加强补助费用发放管理;对违规发放问题,已报请县政府会议研究处理。

3.关于公益性墓地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民政局后续将根据上级政策完善用地手续,并按要求加强公益性墓地管理。

4.关于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县民政局对违规发放补贴资金进行了追缴及处理,并规范审批权限。县委政法委已督促相关镇街及时发放“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资金。

5.关于敬老院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高桥镇已组织对资产管理各项规定进行学习,后续将规范资产处置出租程序;二是县民政局已督促各镇街及时返还相关费用,以保障敬老院运行支出。

6.关于商业保险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已将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保险整合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中;二是县残联加大了保险服务的宣传力度,并要求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欠薪投诉案件后续跟踪管理不严,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是已督促企业及时支付;二是建立了案件办理情况动态跟踪台账;三是针对销案未“销号”的案件,引导工人重启立案流程;四是建立欠薪处理台账,及时跟踪支付情况。

2.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了自查,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已收回并上缴县财政,并对15名村(社区)干部及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对工伤保险协议医院监管不严的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制定《长沙县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监管方案》,后续将加强对协议机构监管,并已责令相关医院将资金退回工伤保险基金账户。

4.关于对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管理不严的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今后将加强培训师资审核及培训过程监管,并将后续服务纳入培训机构考核指标。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县财政局牵头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8月先后3次组织责任单位学习报告原文,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9月县政府进行专题调度,积极推进整改落实。由于涉及的整改单位较多,且部分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或系统问题,整改难度较大,需持续整改。目前,问题正在按进度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情况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方面

1.关于资产系统数据不全、底数不清的问题。11家单位已完成98宗土地资产和20宗房屋资产录入;6家单位53个在建工程已完成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

2.关于资产管理意识薄弱,产权登记率不高的问题。目前共有6家单位已完成16宗房产的资产录入。

(二)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资产租金未收取到位的问题。4家单位已追缴租金142.21万元。

2.关于资产出租、处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家单位已足额收缴相关收入398.79万元;对于未经审批出租4处资产的问题,1家单位已终止租赁合同,1家单位已督促承租方提供转租备案申请,1家单位经集体研究将两处闲置土地分别出租给2家招商引资企业;2家单位正对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资产重新签订合规合同。

3.关于资产调拨及管理欠规范的问题。一是9处资产均已由相关单位入账;二是2台车辆已按程序办理报废。

4.关于大宗资产被无偿占用或使用的问题。1宗资产已经进行清理腾退;1宗资产的经营活动已被终止,并收缴了相关租金;2宗被占用资产,已采取措施要求租户搬离,后续将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2宗资产已经县政府批示同意由相关单位委托管理,并完善了相关手续。

5.关于部分资产闲置未有效盘活利用的问题。目前已盘活5.56万㎡房屋和2.87万㎡土地资产。

(三)没收建筑物及其他不动设施管理方面

1.关于县行政执法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间移交数据差异较大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与县行政执法局逐一核对了移交单据及案卷资料,并进行了相应处置。

2.关于移交手续执行不严的问题。已按程序完善交接手续。

3.关于部分没收资产未及时移交的问题。4宗已完成拆除或闭环,3宗推进腾空移交。

4.关于对镇街的执行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一是3家单位联合印发了《长沙县依法没收的非法占用土地建筑物及其他不动设施处置实施细则》,后续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二是18个镇街已建立罚没建筑设施管理台账;三是6处被占用的罚没建筑设施中,4处已由属地镇(街)加强管理,2处由县行政执法局按文件督促执行。

(四)黄花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耕地卫片整改不严的问题。其中8处复耕复种已整改到位,剩余1处已进行测绘和违法认定。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产存在权属不清、未移交相关单位纳入资产管理、管护不到位的问题。黄花镇已责成相关村社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加强管理,并将水泵、水房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关于部分耕地恢复治理项目未实施的问题。黄花镇纪委已调查核实,已停止拨付该地块耕地恢复资金。

五、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六个环节”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评审不严,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县财政局对各建设单位已下发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整改通知书,所有多结算款项已全部退回或扣减。

2.关于部分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对涉及结算价款进行调整或核减;关于2个项目未履行变更程序的问题,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主要条款缺失或不一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审查机制,以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

4.关于少数项目评审不规范的问题。县投资评审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剖析学习,对相关评审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重大项目建设及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黄花机场周边集疏运道路建设项目涉及的问题。临空集团组织集团内部人员、施工方、监理方等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并研究了审计提出的问题,并实施了具体处理措施:一是已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及责任,并在后期进度款中扣回相关资金,二是对相关事项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关于凉塘东路道路工程等6个PPP子项目涉及的问题。 一是县城管局已发出整改提醒函,约定扣除多计付费金额;二是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等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今后将加强项目现场管理。

(三)非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及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7个项目超估算价实施的问题。1个项目已移送县纪委进一步查处,其他6个项目由路口镇纪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处理。

2.关于8个项目违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3家单位完善了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程序,并组织了项目人员进行专题学习。

3.关于19个项目存在发包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关于发包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关于承包方不具有相应资质的问题,相关单位重新修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三是关于违规分包的问题,相关单位对经办人进行了处理,今后加强监督检查。

4.关于1个项目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采购合同的问题。路口镇纪委已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5.关于1个单位未发现施工方虚报采购数量的问题,已由纪检监察组进行立案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关于1个单位涉嫌用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已移送县纪委进一步查处。

6.关于5个项目铺排不合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后续将合理有序铺排项目;关于未对原电力电缆材料进行回收的问题,县投资评审中心将对项目电缆进行折旧处理。

六、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审计整改工作总体稳步推进,被审计单位能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但对照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要求,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问题受资金额度影响整改滞后;二是有的问题较为复杂,有的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有的属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整改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和承诺。下一步,县政府将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亲自牵头研究、部署和调度;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县审计局将利用好整改系统,履行好整改指导职责;三是强化整改长期机制,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审计整改监督台账,进行动态清理、定期督促、跟踪督办,切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部署要求和县人大各项决议,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审计,为县域“三个年”行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朝着全面建设“三个高地”、基本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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