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 长县市监延告﹝2026﹞X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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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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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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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办案期限告知书 长县市监延告﹝2026﹞X30号
日期:2026-03-19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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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9日对你(单位)涉嫌无证经营及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因涉案食品涉嫌非法添加药品呋塞米,第三方检测机构因检测资质原因,无法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的原因,不能在九十日内办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办案期限至2026年04月17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案件办理期限。
特此告知。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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