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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丽水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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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丽水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ZJBBFA202602260015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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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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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丽水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18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丽水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BBFA20260226001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6年丽水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1292.82】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丽水市本级及各县分公司2026年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所需的综合信息服务、技术维护服务、回访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服务、有效信息收集服务,要求中标人组建一支不少于157人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呼叫中心服务队伍】。
1.2.2续签计划:【有】。【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果每年度考核均不低于90分,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可续签1次、每次1年】。
1.2.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规模金额,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但最长延期不超过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未满,但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1.2.4服务地点:【丽水市本级及其下属区县】。
1.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6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丽水市1234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ICT服务
-
1
丽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业务报价-综合信息服务
0.9元/次
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
2
业务报价-技术维护服务
7.8元/次
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
3
业务报价-回访客户服务
1.1元/次
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
4
业务报价-满意度调查服务
0.5元/次
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
5
业务报价-有效信息收集服务
3.8元/次
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的【类似热线业务服务】项目业绩累计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 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提供)。
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必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执行材料(必须提供,可为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发票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中的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单项合同、结算单、发票、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
②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和签章页。
③金额评审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纳入评审;框架协议以有效的执行材料的累计金额纳入评审。
④时间评审要求: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日期就早者为准。框架协议以纳入评审的执行材料中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署日期(或履约日期的),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盖章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中时间就早者纳入评审。均无法体现日期的,则不纳入评审。
⑤证明材料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1.7本项目服务应符合工作任务书实质性条款:详见附件2《工作任务书》实质性条款。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6日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
323000
邮 编:
310014
联 系 人:
付工
联 系 人:
刘绮文、吕仕琪、袁旭冉、曾琦
电 话:
15355788783
电 话:
15954801070、155042406003
电子邮件:
15355788783@
电子邮件:
208883270@、@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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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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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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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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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18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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