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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项目供应商库(第二次)建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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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项目供应商库(第二次)建库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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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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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城壹酒店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建立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项目供应商库,现就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项目供应商库(第二次))公开征集建库,有关事项如下:
1.概况
1.1建库名称: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项目供应商库(第二次)
1.2建库单位: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3服务内容:为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供应,(具体详见服务合同)。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5预算金额:建库总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1.6入库单位数量: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取总得分排名前7名申请人入库。
1.7入库单位的推荐规则
(1)当“项目有效申请人<7个”时,该项目建库失败(有效申请人指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下同)。
(2)当“项目有效申请人≥7个”时,评审委员会根据建库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申请人名次,推荐前7名为入库单位。
(3)如出现某入库单位退出或因不符合入库资格要求而导致终止入库资格的,其后面的候选人按评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直到该项目足额录满为止。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5按建库公告附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入库申请(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声明函》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申请人的入库申请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2.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投标登记及投标
3.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3月18日 至 2026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期间(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6:00,办公时间内)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只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注: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址:2026年4月8日9时30分至2026年4月8日10时 ,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0时00分
3.4开标时间及地址:2026年4月8日10时00分,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资格确定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公告发布平台
5.1本公告在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声明:本项目由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唯一授权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招标。请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与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获取招标信息,禁听他处虚假信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一切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工、联系电话:020-38611888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麦工、联系电话:020-83293261/18529148306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3月17日
附件:申请人声明函
附件
申请人声明函
致: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城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干货调料及半成品食品项目供应商库(第二次)的建库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入库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申请资格,不向建库单位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招标项目负责人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起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或其他形式被认定的行贿行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没有参加本次入库申请,其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贵公司及下属各企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入库资格,将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自愿接受建库单位相关规定的处罚。
六、在本项目进行的法定期间内,若建库单位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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