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郴州市2026年度取水在线计量设施 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公告名称:
郴州市2026年度取水在线计量设施 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湖南
发布时间:
2026-03-09
详细内容:

郴州市水利局拟开展2026年度全市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运行标准化服务采购组织公开比选,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1.服务内容:对郴州市境内取水在线取水计量标准站点(其中364个在用,13个临时停用,详见附件2.1)实施物业化管理,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对尚在质保期或取水户自主运维取水计量设施提供监督性巡检技术支撑。

2)对无运维取水计量设施提供日常运维管理,含物联网通信服务,除流量计、RTU、供电模块故障更换和升级以外的设施配件维修和更换。

3)对数据异常计量设施进行技术核查和数据溯源。

4)完成377个标准站点的计量档案建设,协助开展计量设施监管信息化建设。

5)对新增、改建、退出的标准站点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服务成果及验收标准:

1)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统计服务站点服务期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数据质量到报率≥95%,非农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异常率≤10%。形成每月区域覆盖巡检:数据

2)巡检记录:供应商直接运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每月每个站点形成巡检记录表,监督性巡检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每个站点每月形成巡检记录表。

3)响应时间: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预警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计量异常,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核查,2日内形成故障原因技术核查情况报告;流量计、RTU、供电模块更换以外的基础维修应在2日内完成修复。

4)计量设施档案: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要求协助取水户制作取水在线取水计量标准站点计量设施(器具)台账,整理取水计量设施档案,并据此更新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档案。

二、采购限额

采购限额为74.35万元。

三、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本次服务采购内容;

2.参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网站列入政府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竞价;

3.参选单位应派法定代表或者持有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参选。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联系工作人员获取,并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比选工作指定邮箱,工作人员确认登记后发送比选文件。

四、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6年3月12日上午10:00;

2、比选地点:郴州市水利局(郴州市五岭大道7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慧锋0735-2199351;

联系邮箱:czszy2199326@

 郴州市水利局

                                   2026年3月9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嘀咕嘀咕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