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对标的无异议,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不清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标的成交后,按现状由受让方自行搬运、清运、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以及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搬运过程需要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定,不得搬拆非自己所购买的设备及其他物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亲自查看现场,查看标的具体情况后再报名,成交后将以受让方的报价总价签订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不以现场标的的实际重量和数量作为计价依据。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需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并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4、成交后搬迁过程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回收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交通事故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及时清理现场(因提货发生的清洁卫生)。转让方交付受让方后,因该废矿物油在运输、存储、处理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环境污染等风险和事故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受让方必须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必须向转让方提供环保局审批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协助转让方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协帮助转让方上交环保部门的危险品转移联单。
5、质量要求:受让方应该对废物油、水、杂物分开包装。
6、受让方配合好转让方接受环保部门的审查,并于每批回收货物由双方确认废物类别、吨数等情况后,向转让方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方能拉走货物。
7、受让方须免费为转让方处理回收废旧矿物油油桶。
8、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处理、处置所涉及的费用及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资产转让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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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