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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河南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市高新区云杉路与化工路交叉口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出卖人产品应包装完好无损,内外部标示标牌清晰明确,不可淋雨。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买受人以实际重量收货。如来料清单与实物重量不符,买受人应在货到三日内向出卖人提出
异议,并出具相关资料,出卖人负责与钢厂协商解决。
交货时间: 每月底前双方以买受人的订单确定采购数量、单价、规格等,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为准或双方协议执行。
交货地点:按照买受人指定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承担在途风险,执行一票制结算。
检验标准、检验期限:买受人按本合同第一、第二条的规定验收产品,若有异议货到壹拾伍天内向出卖人提出 。
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期限:电话或传真提异。验收如有问题货到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使用中出现的问题随时提出。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发票到验收合格后60天内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由出卖人承担6个月承兑贴息。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执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
更或解除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另立新合同。
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要求到货,造成买受人损失时,出卖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买受人逾期付款
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损失。
通知与送达:1.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以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若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变更
效力;2.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
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3. 因双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
依程序告知对方及拒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四、技术条款:质量标准:执行日标/生产厂家企标,如有特殊要求,双方需签订技术控制协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供应商需有相关原材料历史供货业绩,且能长期稳定供应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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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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