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
江苏省高淳监狱关于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3-10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淳监狱-JY-2026-014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8万元/年(预算包含日常维保费用和零配件费用)
最高限价:本项目响应报价需包含日常维保费用报价和零配件报价;其中日常维保最高限价6.3万元/年;零配件按折扣率报价,零配件最高限价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江苏省高淳监狱电梯委外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维保范围包含日常维修及保养,钢丝绳裁剪、砝码试验,负责办理电梯设备年检申报手续及零配件更换等。其中日常维保按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零配件的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量×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折扣率×单价基准价(单价基准价详见采购需求部分)”执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前供应商的服务经采购人的各项考核合格,并收到采购人向供应商出具的书面续约邀请(采购人未出具书面续约邀请视为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并不需解释),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或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项目涵盖:电梯安装(含修理)。(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电梯修理类)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须为其缴纳社保(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1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完整的社保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险种、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09:00至2026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线上支付,网址为: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3-10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验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二)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三)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内含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本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