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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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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曙区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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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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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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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曙区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保洁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保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鑫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二、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地点:海曙区白云街道。2.2项目规模:项目主要为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2.3招标范围:海曙区白云街道生活垃圾全品类智能回收站基础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2.4招标控制价:1075000元。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6标段划分: 1 个。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8安全要求:合格。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三)其他: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投标。3.7(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发包代理人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8日15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全流程线上项目: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白云保洁服务中心联 系 人:杨工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鑫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796号崇光大厦16楼联 系 人:陈雨碟、陆晴雪电 话:0574-88019312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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