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0日17:30
评审专家名单
盛玉琼、王可新、赵宸、宫萍、徐盛基
总中标金额
¥249.8541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春阳、尚明忠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682279
采购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481334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6号(3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68227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
撰写单位: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6-02-1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 margin:0auto; text-align:center; .subtitle{ text-align:right; .MsoNormal{ padding-left:20px; .pIndent{ text-indent:30px .underLine{ .imageSign{ position:relative; width:250px; height:250px; margin-left:calc(100%-200px); margin-top:-120px; .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一、项目编号:JH26-210103-00004
二、项目名称: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43号2楼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98,541.8(元)
评审总得分:95.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等积存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包括外运、处置)至招标人指定的处置点,并进行分拣处置。
服务要求:(一)垃圾收集要求1.地面无散落垃圾。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按照市、区政府及相关文件、条例等要求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分拣处置。。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二)车辆要求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三)安全生产要求1.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留存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保障作业安全。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标志服,穿戴反光衣。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4.作业单位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专用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及音乐,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廓灯,降低或关闭音乐。5.作业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作业。6.中标单位须对垃圾清运车辆在外运、处置等运输全过程,以及垃圾分拣作业中的全部安全问题承担全权责任,包括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7.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盛玉琼、赵宸、徐盛基、宫萍、王可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预算金额为基数进行收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联系方式:024-24813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6号(307)
联系方式:024-31682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春阳、尚明忠
电话:024-31682279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版-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二环、新开河沿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