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5523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吉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江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概算(吉发改批字〔2025〕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常态化补助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吉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吉发改批字〔2025〕127号),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江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及修复区域硬化4031平方米,土方工程3426.35立方米,人行道铺装78平方米,新建过路预埋DN300钢波纹管29米,拆除工程1项;新建雨水盖板边沟829米,土方工程2735.70立方米;新建化粪池1座,污水检查井50座(预埋20座),300污水管道1359米(预埋800米),土方工程1项;新建公厕(水厕)27.36平方米;附属工程1项;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7日00时00分至2026年2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授权招标人在开标时对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8.2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审数据均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前投标人需对相关内容进行确认。若评审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以智能化评审数据为准。
备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处(用CA锁电子签名或电子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
联系人:巴桑次仁
联系电话:1332252866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白玛林小区16-6
联系人:黄振景
联系电话:1837533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