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46-7/2026-00083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06日16:27
名称:2026年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文号:无
主题词:无
2026年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以及“三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社会信用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制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组织开展本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农业标准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本市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牵头外来物种管理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本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本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开展小额贷款贴息、脱贫户征信报告、产业帮扶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等工作。指导产业化帮扶、电子商务、旅游帮扶等专项乡村振兴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本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调推动全市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计划。
(十三)组织开展本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及有关国际、港澳台地区、国内市区的交流合作,深化现代农业对外开放。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及开展乡村振兴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宣传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有关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六)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拟订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对脱贫人口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各乡镇(华侨经济区)统计信息、进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十七)协调拟订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脱贫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脱贫帮扶项目的相关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警部队和社会团体开展定点结对帮扶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帮扶活动。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内设综合协调室、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室、市场与信息化建设室、农产品质量与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室、帮扶室、种植业管理室、畜牧兽医室、农田建设管理室、水产养殖渔监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室等11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2.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
3.东方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4.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5.东方市热带作物服务中心
6.东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7.东方市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8.东方市动物卫生检疫所
9.东方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10.东方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
11.东方市渔政事务服务中心
12.东方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13.东方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95.0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7,895.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0,149.24万元、上年结转14,22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522.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7,895.0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3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41.00万元、 农林水支出支出33,58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80万元、 其他支出3,481.00万元。
二、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373.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54.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8.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6,746.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41万元,占0.88%;卫生健康(类)支出300.35万元,占0.87%;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3,589.45万元,占97.7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2.80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9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29.4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97.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0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了1.0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5.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6.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93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27.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77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850.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9.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9.89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86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05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6年预算数为375.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1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81.1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3,64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7.0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417.08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6年预算数为5,47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16.2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316.23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6年预算数为1,125.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8.5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578.55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350.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7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172.71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26年预算数为9,24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8.9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2,728.97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2026年预算数为6,93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49.7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949.71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80.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6.6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06.62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8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9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176.90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06.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0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2.01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74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79.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879.00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82.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2.48万元。
三、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50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19.2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9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本部门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5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车辆老化,且业务出行任务增加,叠加市场价格因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成本刚性增长。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6.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7%。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本年度接待的省农业农村厅等上级专项检查任务较上年往年有所增加,且受物价因素影响,接待相关费用相应增长。计划接待9批110人。
(二)我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2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74.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2,274.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1.00万元,占1.16%;其他支出(类)支出3,481.00万元,占98.8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0.0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24.6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1,124.60万元。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3,48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1.0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481.00万元。
六、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37,935.34万元。
八、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收入预算37,935.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255.89万元,占37.5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49.24万元,占53.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22.00万元,占9.29%;其他收入8.21万元,占0.0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68.5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6,482.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59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386.4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8.21万元。
九、关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支出预算37,93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03万元,占6.59%;项目支出35,434.31万元,占93.4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68.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8.0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060.49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东方市农业农村局、东方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东方市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05.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东方市农业农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方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1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东方市农业农村局20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189.6万元、政府性基金3,522.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以及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等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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