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2026年至2027年第一季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71-2640GDGH2010
2.项目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2026年至2027年第一季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8万元
6.品目名称: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7.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2026年至2027年第一季度规划实施公示公布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任务书》。
②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至2027年第一季度(共15个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