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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大厦电信设备用电(电费)的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2-09
正文
正文
关于广州大厦电信设备用电(电费)的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广州大厦电信设备用电(电费)的采购公示采购人为越秀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广州大厦电信设备用电的需求,拟向广州广云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采购用电,合作期为3年。电费根据乙方设备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单价根据本合同签订时供电部门商业电收费标准结合线损和分摊为人民币:0.84元/度,计费用电量为实际用电量。以后供电部门电费单价标准出现调整的,相应调整本协议单价。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州广云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旭鹏,1892882218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越秀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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