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TJ2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加工运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我公司承建的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TJ2项目,因施工需要,拟对混凝土加工运输进行公开招标,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8517屏山新市至宜宾高速公路TJ2项目位于宜宾市屏山县,项目起止桩号为K6+625~K16+000,路线全长9.375Km;其中,路基3.16Km(折合单幅),桥梁2.21Km/4座(折合单幅),隧道13.38Km/2座(折合单幅),桥隧比83.15%。混凝土量约60万方,新宜TJ2项目暂定计划工期:2025年11月至2029年8月,项目总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包件:包件1
1、拌合站位于宜宾市屏山县新安镇聚福村,预计需拌合生产、运输约60万方各标号砼到各使用工点,平均运距约2.5公里,计划工期约48个月。需用2台HZS180拌合机,2台50 装载机,平均需用10台≥10M3罐车(生产高峰期时,应保证砼罐车数量不低于18台,可根据项目计划安排逐步增加,但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若业主、项目有要求,装载机、罐车需使用电动设备,除投标人自有电动设备(须是参与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施工设备油转电实施方案并响应从四川路桥装备分公司采购,由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含所属项目)进行实质验收,具有以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购车款为准。)外,须优先使用四川冠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电动设备。
2、拌合站工作内容及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拌合站砂石料的收料、堆码、上料、混凝土的加工生产及运输;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机械设备(拌和站、水泥罐、装载机、罐车、备用发电机、各种小型机具及拌合站其它配套设备设施),拌合站生产生活用电,拌合站安装与拆除及人工,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与人员进出场,操作机手及相关配套维修人员、管理人员、杂工等所有人员工资及福利与保险、生活费,机械设备燃润料、耗电及维修保养、配件材料、小五金、低值易耗品、管理与协调费、场地清洁及维护、安全环保、劳保用品、利润、教育培训、税金、电动设备充电装置设施等一切明示和暗示的费用。
3、拌合站场地平整、基础砼、临建、动力电安装及变压器由项目负责。罐车数量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实际数量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求为准,根据项目计划安排进场。
2.2.2:单价为不分砼标号、运送到计划区域内不分使用地点的综合平均单价,合同期内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
2.2.3: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加工、运输和结算的依据,实际加工、运输数量与加工时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需求确定,以实际加工、运输并经项目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质量保证、安全、组织、协调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300万元以上的垫资能力(不计利息等额外费用),且垫资周期至少为3个月。(需出具垫资能力承诺书,并附在财务会计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后)。具有较强的组织、加工运输能力;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根据项目计量款到位与项目资金情况支付的方式。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若2025年未出具财务报表,可提供(2023年与2024年财务报表各一份),且该两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近2年企业的利润大于0);若未进行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机构审计,或新近一年内成立的公司,则提供与公司财务状况有关的报告及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3 设备及人员要求:
3.3.1机械设备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设施要求一览表(最低要求、包含并不限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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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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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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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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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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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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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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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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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型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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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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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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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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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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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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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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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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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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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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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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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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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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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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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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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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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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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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