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含乡镇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含乡镇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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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含乡镇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6]000009
3、采购代理编号:HNFD-LH-2026-001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095
4、采购项目预算:2497.16万元/年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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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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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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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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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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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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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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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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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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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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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含乡镇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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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含乡镇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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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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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 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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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7.1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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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7.1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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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运营服务方;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除联合体协议外,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可仅由牵头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