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航航材互援单位和航材国内物流供应商”公开招募公示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拟对“厦航航材业务供应商”下的“航材互援单位”和“航材国内物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募,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经评估合格进入厦航供应商库后,可后续开展相关业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厦航公开招募航材业务供应商
1.2项目编号:暂无
1.3招募供应商类型:招募“航材互援单位”和“航材国内物流供应商”
1.4采购内容:航材互援、航材物流供应
1.5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符合民航局规定的航材供应或者航材运输所必需的资质;
2.4 具有履行航材互援或者物流运输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不存在被民航局通报或处罚的违规违章事件;
2.6 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7 不存在“信用中国”网站( 2.8 非厦航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所办企业,非厦航职工投资的企业。
3. 供应商响应要求
3.1“航材互援单位”须提供如下响应文件:
3.1.1公司情况(注册资本、地址,法人、期限、开户行、业务简介);
3.1.2 航材分销商证书(如有);
3.1.3人员值班以及电脑数据分析响应情况;
3.1.4合作客户清单;
3.1.5 是否有一年内的航材紧急供应实例;
3.1.6 书面介绍航材紧急供应方面的优点和强项。
3.2“航材国内物流供应商”须提供如下响应文件:
3.2.1公司情况(注册资本、地址,法人、期限、开户行、业务简介);
3.2.2物流运输资质;
3.2.3航材运输经验年限;
3.2.4 合作客户清单;
3.2.5 书面介绍服务网点列表、危险品操作能力、货物异常处理能力、超规格航材运输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优势强项、具体事例。
3.3本次公开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不满足2规定的资格条件或 3.1、3.2规定的响应文件不真实、不完整的,其响应无效。
4.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5.准入评估材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示期内将资格文件按顺序整理后,区分资质品类发送至如下负责人以获取更进一步的准入评估材料:huangshaoxun@;(航材互援单位),laihongwei@; (航材国内物流供应商),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飞机维修工程部航空器材部
联系人:赖红卫联系电话: 0592-7308615、13906029046
联系邮箱:laihong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