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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
公告名称:
招标公告--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6-02-05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一期)(第三标段)(施工)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榕开发改〔20215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



2.2.工程建设规模:西边村设计污水主管管径为d300~d400,总长约1412米;一体化污水泵站3座以及埋设泵后压力管,就地污水处理设施1座。长安村设计污水主管管径为d300~d600,总长约71米;一体化污水泵站2座以及埋设泵后压力管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亭江镇西边村、长安村2个村生活污水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道、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河道清淤以及对现状管道进行清疏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11569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1390000秒至202581917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style="margin-left: 5p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98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style="margin-left: 5p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style="margin-left: 5px; text-decoration-line: underline;"> style="margin-left: 5px; text-decoration-line: underline;">)、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style="margin-left: 5p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魁岐东路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4#楼18层,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693572,传真:/



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传真:/



联系人:邱媛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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