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辆重型自卸货车及2辆轮式装载机捆绑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公告名称: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辆重型自卸货车及2辆轮式装载机捆绑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所属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时间:
2026-02-05
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辆重型自卸货车及2辆轮式装载机捆绑出租





项目编号





[2026]哈产租026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2-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09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本出租方承诺其出租行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符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出租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辆重型自卸货车及2辆轮式装载机捆绑出租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权证号












权属所有人









坐落位置









出租参考面积









层数/所在层数









履约保证金





200000元





出租期限





3个月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评估报告现用途









目前状况





在租(原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2月22日)





租金递增方式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117000元/3个月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





117000元/3个月租金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2025-07-10





评估机构





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黑银强评报字[2025]第B298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银强评报字[2025]第B298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标的物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租金一次性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签租赁合同前承租人需缴纳每台车辆2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银行账户共20万元作为车辆租赁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截止出租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原路无息退还。



7租赁期间,出租方随时需要使用本次出租的车辆及机械时,提前1日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将车辆及机械归还。出租方使用期间不收取租金。



8、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9重型自卸货车现为清雪车辆,装配清雪滚刷,车辆无道路运输证等手续,如需拉运土方等需承租方自行拆卸滚刷,安装车厢滑板及更换轮胎,待租期截止后3日内将滚刷安装完毕并调试完好归还指定地点,承租方需为出租方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准运证等手续,安装的车厢滑板及更换后的轮胎待租赁到期后归出租方所有(安装车厢滑板及轮胎需向出租方报备,质量尺寸经出租方确认同意后可进行安装,待归还车辆时轮胎磨损度不得超出20%。)以上拆卸、安装及购买车厢滑板、轮胎、办理手 续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0、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11、由本项目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55827721XB



法定代表人:唐鹤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