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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电厂二期精处理系统废旧树脂外运处置服务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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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潘集电厂二期精处理系统废旧树脂外运处置服务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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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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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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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DLJTJG202602020033
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电厂二期精处理系统废旧树脂外运处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潘集电厂二期精处理系统废旧树脂外运处置服务
2.2项目地点: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电厂二期建设项目部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2.6服务期限:计划于潘集电厂二期2026年3月401C检修期间开展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接通知后30日内完成处置。
2.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项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树脂处置类似业绩。(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B、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1、如投标方为终端用户,须提供:①政府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②政府环保部门环保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
2、如投标人非终端处置单位,须提供与终端用户该合同期内签订的协议文件,并提供终端用户的证明文件:①政府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②政府环保部门环保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③终端用户的营业执照。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固废处置的各项环保要求,全面履行环保责任,并积极配合招标方提供环保相关所需资料,确保符合所有环保合规要求。(提供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6年2月05日13时25分00秒至2026年2月1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淮南矿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4.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10时00分00秒,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矿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淮南矿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淮河能源采购网(
7. 响应文件开启
7.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启地点:淮南矿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8.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三区对面
邮 编:232001
采 购 人: 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采购单位邮编#
联 系 人:高江立
电 话:763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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