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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四次采购)-采购公告2026-02-03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候选人公示结果公告其他公告展开/收起公告标题发布日期标包编号标包名称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四次采购)-采购公告 2026-02-03 DF-F-25-12-04-01-01 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 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四次采购)(项目编号:DF-F-25-12-04)采购公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四次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详细内容如下: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四次采购)1.2 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新科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1.4业务类别:服务类1.5资金自筹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1.8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1)框架协议期内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1.10 框架协议履约说明:(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2)考核机制: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3)退出机制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b.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成交供应商,其尚未履行的剩余份额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成交供应商,如无其他成交供应商可选择则重新招标采购。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标的编号标的名称标包编号标包名称采购预估金额(万元,含税6%)最高限价服务期限成交人数成交比例采购保证金(万元)1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DF-F-25-12-04-01-01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50100%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100%不收取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拟成交人数1人,成交比例100%。2.2 采购范围:标包编号标包名称采购范围DF-F-25-12-04-01-01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涉路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公开询价采购对惠州市江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电力工程在建项目跨高速、国道、省道、市政道路(具体以甲方开具的业务委托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从对既有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影响考虑,查找、分析和预测涉路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以及对既有公路相关基础设施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涉路安全评估并出具合格涉路安全评估报告,报告需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审批要求;组织人员编制提交报建资料,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3.供应商资格要求通用资格要求序号内容1供应商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4.2.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2月03日17时00分00秒。4.2.2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4.3 供应商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7日17时00分00秒前。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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