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岩粉末招标 |
|
公告名称: |
【招标】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岩粉末招标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
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岩粉末招标
:2026-02-02 18:26:09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2700000-ZB-2026-0063
标书号:006-2026
采购单位: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07 1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2-11 11: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2-11 10:00:00
开标时间:2026-02-11 11: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是 ( 1、报名审核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与矿山签订的铁路运输采购合同,及该矿山有效期内的的开采证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上述所提供合同执行期需覆盖招标人采购周期(提供实际证明材料)。2、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2700000-ZB-2026-0063)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2700000-ZB-2026-0063)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1-10-A1600-1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白云岩粉末
非金属矿产
200000.000
TO
电汇、承兑、供应链票据
振兴环保
收货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创富路5号
┃详情描述
一、标的物:2026年白云岩粉末(铁路运输)招标二、质量要求:执行甲方的《企业质量内部控制标准》(编号:ZX/JS-05.03),即:CaO≥48%;MgO≤3.0%;碱含量≤0.60%;水份≤2.0%;粒度<25mm,(25mm筛筛余<20%);CL-≤0.015%。三、报名要求:报名审核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与矿山签订的铁路运输采购合同,及该矿山有效期内的的开采证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上述所提供合同执行期需覆盖招标人采购周期(提供实际证明材料)。四、投标要求:(一)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作为附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3.投标人属于贸易类企业,必须成立6个月以上;属于非贸易类企业,必须是成立3个月以上,方可参与投标。4.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按报名时间早晚只允许先报名的投标单位入围,后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5.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6.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人《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能力。(二)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人发布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投标人可按要求完成提报,对于没有提报的投标人视为不做补充或者不做澄清。3.投标人应当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和评标结果。8.国家法律法规和冀东水泥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投标保证金要求1.本次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由投标人账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注明“招采保证金+采购方案编码”)汇款人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并领取汇款凭证。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帐号:01-10-A1600-13.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时间和要求予以退还:(1)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在组织的,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中标结果公示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开标后的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4)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5)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6)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7)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8)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按照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模板要求填报价格,开标后投标报价表不允许做任何修改。2.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方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函,加盖公司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盖章的分项明细报价单,若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冲突的,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为准。(五)投标无效说明1.投标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若有恶意串通、防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联系人
史舜
/
185228437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26882286
监督举报邮箱:zhxrlb@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