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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两个第三方基站站址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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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两个第三方基站站址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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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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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两个第三方基站站址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两个第三方基站站址租赁服务项目(标段编号:LNBBFA20260122001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解决朝阳电信移动网络信号覆盖,根据朝阳电信移动网络信号覆盖需求,需继续租用第三方基站配套服务商招标租用移动通信铁塔等相关配套设施。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中心医院外科楼、朝阳县果树沟等2处站址租赁服务,须满足原有网络覆盖要求,同时负责原有设备可能发生的搬迁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国电信、铁塔集团《2023年商务定价协议》和电信、铁塔《省级公司服务协议》及中电信辽业[2021]471号文件要求单个项目的服务标准与现行铁塔公司《综合服务协议》相关要求一致。
项目预算:12.93万元(含税)(注:如遇集团或省公司下发的最新铁塔站址定价协议,如上涨则维持中标价格,如下降则将中标价格下调至最新价格进行结算。)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100%份额。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
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
1
朝阳分公司
2028.12.3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总价1293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承诺书。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完成 (基站新建或租赁类)相关业绩 至少1份。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服务。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开标记录表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供应商确认,开标记录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标过程及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珠江路三段52号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邮 编:
122000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马经理
联 系 人:
尤佳怡
电 话:
0421-7272318
电 话:
186401732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engyiha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5.2响应保证金形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缴纳)
账 号: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5.2响应保证金形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缴纳)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两个第三方基站站址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6-2028年两个第三方基站站址租赁服务项目(标段编号:LNBBFA20260122001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解决朝阳电信移动网络信号覆盖,根据朝阳电信移动网络信号覆盖需求,需继续租用第三方基站配套服务商招标租用移动通信铁塔等相关配套设施。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中心医院外科楼、朝阳县果树沟等2处站址租赁服务,须满足原有网络覆盖要求,同时负责原有设备可能发生的搬迁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国电信、铁塔集团《2023年商务定价协议》和电信、铁塔《省级公司服务协议》及中电信辽业[2021]471号文件要求单个项目的服务标准与现行铁塔公司《综合服务协议》相关要求一致。
项目预算:12.93万元(含税)(注:如遇集团或省公司下发的最新铁塔站址定价协议,如上涨则维持中标价格,如下降则将中标价格下调至最新价格进行结算。)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100%份额。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
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
1
朝阳分公司
2028.12.3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总价1293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承诺书。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6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完成 (基站新建或租赁类)相关业绩 至少1份。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资格要求:
2.3.1 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服务。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开标记录表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供应商确认,开标记录表-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标过程及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珠江路三段52号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邮 编:
122000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马经理
联 系 人:
尤佳怡
电 话:
0421-7272318
电 话:
186401732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engyihan@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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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5.2响应保证金形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缴纳)
账 号: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5.2响应保证金形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缴纳)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02 15: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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