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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招标/资审公告]阜平县台峪乡营尔村、王家岸村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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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阜平县][招标/资审公告]阜平县台峪乡营尔村、王家岸村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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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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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台峪乡营尔村、王家岸村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台峪乡营尔村、王家岸村护岸水毁修复项目已由保定市水利局以保水防[202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水利救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阜平县台峪乡营尔村、王家岸村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2、建设地点:阜平县台峪乡营尔村、王家岸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平阳河营尔村段右岸71m,营尔村段左岸228m,王家岸北支左右岸135m,王家岸支流左岸242m。
4、资金水利救灾资金 5、计划工期:2026年5月30日前完工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2
09:00至2026-0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03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组织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联系人:周梦,联系方式:0311-6750572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电话:
0312-7221372
电子邮箱:
fpxnyj@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戎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苍山西路13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岗街道北二环西路26号石飞宿舍西区18栋1单元102室
邮编:
0732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潇文
联系人:
周梦
电话:
0312-7229219
电话:
0311-6750572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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