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的广州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
八、报名资料复核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11:00时前(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办法
投标申请人完成报名资料复核后,于2026年3月6日18:00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以上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883号广州新城停车场综合楼805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海伦堡创意园项目4座2栋109、110、111号铺(地点若变将另行通知)。
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
2.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注:a.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是指:在管面积6万㎡或以上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b.投标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2)。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此项目为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十七、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ref=" style="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background: rgb(255,255,255); color: rgb(0,0,0); height: 200%"> style="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background: rgb(255,255,255); color: rgb(0,0,0); height: 200%">)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883号广州新城停车场综合楼805室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20-23889960
十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2388996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883号广州新城停车场综合楼805室
二十、相关费用:中标人应向本项目招标咨询服务机构(如有)支付本项目的服务费。上述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以人民币支付。
广州市品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