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高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高埗医院门诊一楼专科门诊修缮强弱电实施项目(采购编号:ZYDG-26-023)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合计(元)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元)
备注
(一)
东莞市高埗医院门诊一楼专科门诊修缮强弱电实施项目
1批
¥113,385.26
¥7,063.03
备注: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为固定费用,不参与投标竞价浮动,最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邮箱:zhongyuanzb@
联系人:邹祥福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