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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招标/资审公告]行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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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行唐县][招标/资审公告]行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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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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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行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行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设计 已由
行数政(2024)111号
以
行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16个直流电快充车位,配置120kw直流电双枪充电桩244个、360kw直流电双枪充电桩19个、200KW充电堆5套、480KW充电堆4套,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1.2 项目建设地点:行唐县。 2.1.3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住建手续之日止。
2.1.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30 09:00:00
至
2026-02-05 17:00:00 ,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26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特别: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线提出,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王奇峰,0311-827820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旸、盖森0311-86958901,邮箱:hxzb201@。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1-82981096
电子邮箱:
xtxfzggj@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行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工程设计
0
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行唐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玉城西大街7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奇峰
联系人:
薛旸盖森李文亮
电话:
0311-82782018
电话:
0311-869589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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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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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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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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