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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沿江公路玻璃夹砂管更换工程球墨配件专...中标公告
公告名称:
[靖江]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沿江公路玻璃夹砂管更换工程球墨配件专...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1-30
详细内容:

2026年1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2月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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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24]3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宜兴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大道280号

2.1.2 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14985平方米,其中宿舍楼装修面积约13925平方米、校史馆装修面积约1060平方米,建筑最大单跨7.2米,建筑最高高度30.55米

2.1.3 合同估算价:200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8日,竣工日期:2027年01月13日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饰、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前述两个平台任意一个平台的合同归集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含有装饰工程专业但未在合同中注明装饰工程专业的合同价的,以中标装饰专业工程价为准,提供中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含有装饰工程但未在合同中注明装饰工程的合同价的,以审计价为准,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自2024/01/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01/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10/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 新标准)一级]资质;(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投标人业绩须由牵头人提供;(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8)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30日9:00至2026年02月04日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1日8: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

地址:

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

214200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朱女士(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510-81730262

电话:

181517063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6年01月3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auto-style1 {font-size: x-large;.auto_line{border-bottom:1px solid black;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苏省宜兴中学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24]3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宜兴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宜兴市太湖大道280号

2.1.2 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14985平方米,其中宿舍楼装修面积约13925平方米、校史馆装修面积约1060平方米,建筑最大单跨7.2米,建筑最高高度30.55米

2.1.3 合同估算价:200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8日,竣工日期:2027年01月13日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饰、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前述两个平台任意一个平台的合同归集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含有装饰工程专业但未在合同中注明装饰工程专业的合同价的,以中标装饰专业工程价为准,提供中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含有装饰工程但未在合同中注明装饰工程的合同价的,以审计价为准,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自2024/01/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01/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10/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 新标准)一级]资质;(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投标人业绩须由牵头人提供;(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8)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30日9:00至2026年02月04日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1日8: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115号

地址:

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

214200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朱女士(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510-81730262

电话:

181517063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6年01月30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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