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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小市政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小市政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1-29
详细内容:
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小市政工程(三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4]5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4



001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0080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配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0081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财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小市政工程(三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





















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金融岛片区

E03-03-11地块,东至ND49路,西至ND48路,南至ED57路,北至ED56路



























2.



















2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1608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284.9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1712.9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3571.9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240.00平方米。

























配建市政道路占地面积

3588平方米;道路为ED57路,东西走向,西起ND48路,东至ND49路,道路等级为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采用30km/h,设计道路长度150m。

























2.



















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73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3月2日,小市政工程完工时间: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项目开工后 ,承包人应按以上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程,发包人将据此对每项节点进行考核,工程完工节点不因开工日期变化而调整



























2.4招标范围:

























启动区财富大厦项目小市政工程(三次)包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即红线内室外给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给水、消防,及配套等)、室外再生水工程(中水)、热力工程、燃气工程(室内外全部)、室外低压管线预埋及管井工程、室外弱电智能化管线预埋及管井系统,并包含项目红线外的接驳施工内容。

























市政合同界面范围内管线管井临时封堵均由承包单位实施,部分管线、管井(如高压、智能化专业)进行移交后,后续均由穿线实施单位进行临时及正式封堵。

























室外

BIM工程包括:BIM深化设计、最终竣工交付等工作。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图纸为准。

























2.5本项目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827075.82元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











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资质:

























具备以下

1、2、3、4之一 :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一个已经竣工或完工的合同金额在

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

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内容及规模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

①和②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自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五年(从





















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已经竣工或完工的合同金额在





















1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

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该项目经理负责范围内对应的施工内容及规模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该项目经理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



















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y



















.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z



















.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A



















.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B



















.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



















.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D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形























































E.

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以上



















u







































v







































w







































x







































y







































z







































A







































B







































C







































D









































E





















与(



















5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v







































w







































x







































y







































z







































A







































B







































C







































D





















E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1



































30



































00



































00



































00















































202



















6



































2



































25



































8



































59



































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













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2































25



































09



































0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投标人需













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诺德中心

1

号楼





























联系人:

















许经理





























电  话:

















18648272517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号楼0188































联系人:

















刘鑫、





















王迪





















、孙立翔、李佳佳





























电  话:

















13439781586



13811255572





























电子邮件:















kjyxiongan@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

“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











或以上版本,支持











docx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











PDF











后导入,











PDF











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14.387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











IE











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























10.12











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























)进行下载查看。























10.13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

“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











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10.16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鑫

















;联系电话:

















13439781586

















;电子信箱:















kjyxiongan@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



















6



















号楼



















0188

























2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



































10.17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8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5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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