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生活垃圾清运及潲水清理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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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航服部(明珠公司)生活垃圾清运及潲水清理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航服部(明珠公司)生活垃圾清运及潲水清理采购项目。1.2 项目编号:CZ2024011626。1.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分为包干服务、框架服务,为航服部提供生活垃圾清运及潲水清理服务,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预算:136万元。序号业务类型部门采购内容规格单位清运频率数量月数不含税单价限价备注1包干服务员工餐厅管理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40L/桶1次/日13桶/日364811.6单位:元/月2南航明珠大酒店2次/日44桶/日16285.283设备维修公司1次/日2桶/日740.244洗涤中心5平方/次1次/周5平方/次18006框架服务航空服务部建筑垃圾清运2.5吨/车按实际需求按实际需求/1261.48单位:元/车;不满一车按一车计算7有害垃圾清运1297.188绿化垃圾清运服务943.49大件物垃圾清运服务80010生活垃圾服务(碧花园餐厅)240L/桶按实际需求按实际需求/12.54 单位:元/桶;备注: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为包干服务,垃圾桶装数量均为预估数量,节假日业务数量较平时业务量有差异,如出现航延或营业量剧增,垃圾数量会比平时多,此情况属正常范围,不因特殊情况业务量增减而变动合同内容。生活垃圾清运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结算以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清单内标注的垃圾桶数量为准;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绿化垃圾、大件物垃圾清运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碧花园餐厅)为框架服务,按采购人实际发生数量*最终结算单价进行结算。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3、供应商报价为折扣报价。折扣报价的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扣≤100%。供应商折扣报价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报价必须为固定的值(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折扣报价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服务。例如,折扣报价97.5%,即不含税结算单价金额=不含税单价限价×97.5%。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如服务地点在此基础上增减,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中选供应商,中选供应商需无条件按更新的服务地点提供服务。序号部门服务地址生活垃圾每次清理数量(桶:240L)服务时间1员工餐厅管理部餐管部办公室广州市白云机场航云南街185号/包干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天完成服务交付;框架服务自采购人下单后2天内(含)响应。遇紧急情况,供应商需在120分钟内(含)响应。2大厦餐厅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6号南航大厦5、6楼/3白云餐厅广州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166栋白云餐厅/4培训餐厅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278号培训中心院内培训餐厅/5南区餐厅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二楼员工餐厅2桶6空勤餐厅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明珠大酒店3号楼2桶7机务餐厅广州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大楼一、二楼4桶8北区餐厅广州市新机场北主干道东侧5桶9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广州新白云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12桶105号楼广州新白云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10桶11碧花园餐厅广州市花都区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8桶12设备维修公司广州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横十一路2号2桶13洗涤中心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南航明珠洗涤中心5平方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2.6 被列入南航集团和采购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录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2.8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9 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020-86138868转89191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20-86128940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文件澄清异议区域,将异议函上传系统(纸质异议函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异议将不予处理,异议有效期时限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公司采购交易中心801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6128940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联 系 人:辛先生联系电话:020-86127323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阶段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资格预审阶段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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