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已由宜市交建字【****】**号《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拟对该项目的临时安全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春水路项目临时安全设施采购。*.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个标段。项目标段工程内容招标控制价(元)临时安全设施类LJ**标段*标临时交安设施********.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合格产品。*.工期要求:****年*月*工程完工,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确认。*.招标范围:本项目道路施工临时安全设施采购。(具体见第五章采购清单)二、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营业执照具备相近或者类似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年*月至****年*月,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合同供货金额在***万元及以上市政或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供货业绩(注:业绩证明、合同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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