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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4-28
详细内容:
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发〔2025〕11号

1.4 招标人: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濉溪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2025036

2.3 标段划分:共分四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5036

2.5 建设地点:濉溪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规划设计主要内容有垃圾处理、农村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工程、污水处理、沟塘疏浚、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绿化、村庄亮化以及其它等内容。

一标段:濉溪镇黄桥行政村侯庄中心村、濉溪镇王冲孜行政村王冲孜中心村、刘桥镇火神庙行政村椅子圈中心村、刘桥镇留古行政村赵庄中心村,规划设计费约80万元。

二标段:百善镇柳孜行政村姚乡中心村、百善镇鲁店行政村孙家中心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刘楼中心村,规划设计费约60万元。

三标段:韩村镇河涯行政村杨圩中心村、五沟镇庙前行政村小李家中心村、临涣镇临南行政村丁楼中心村,规划设计费约60万元。

四标段:孙疃镇燕头行政村道桥中心村、孙疃镇刘圩行政村侯庙中心村、南坪镇浍北行政村沙坝中心村、双堆集镇沈湖行政村李圩孜中心村,规划设计费约8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一标段80万元,二标段60万元,三标段60万元,四标段8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设计各阶段的评审费用以及相关试验、施工图审查等相关费用均不另行计费。

招标人认为需要对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和调整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直至项目镇、村及招标人满意;及时协助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80万元,二标段60万元,三标段60万元,四标段80万元;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须提供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自开标时间向前追溯)(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须为本公司社保);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 勘察设备要求:无;

3.1.8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 / 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1规定的资格条件之一。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

5.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1:30,下午 14:30- 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

9.2 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三楼】。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濉溪县沱河路124号

联 系 人:周航

电    话:0561-607193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金碧御苑小区11栋507室

联 系 人:郝费祥

电    话:1835615162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十一楼

电    话:0561-6079930

12.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2.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1.1款和第11.2款。

13. 其他事项说明

13.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2其他事项说明:

13.2.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58188516)。

13.2.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3.2.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投标保证金账户

14.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1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1.5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万元,三标段人民币1万元,四标段人民币1.5万元。

14.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户名、开户行:

一标段:

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871114100000201486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二标段:

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871114100000201486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三标段:

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871114100000201486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四标段:

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871114100000201486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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