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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购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购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4-24
详细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购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





:2025-04-23 16:39:39







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18001014-JC-2025-0125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26 15: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7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4-26 20: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4-27 15: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8001014-JC-2025-0125)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1014-JC-2025-0125)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评估费





商务及鉴证咨询服务











1.000











增值税专用发票到1-3个月内现汇/银承方式/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付款





金隅节能保温公司



















收货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香线东侧、纬二路南侧















┃详情描述













第一章  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本项目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购日评估项目(股权转让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过渡期截止2025年4月30日)。招标人为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保温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服务采购。二、实施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上海新型建材岩棉大丰有限公司、上新岩棉成都有限公司。统一由节能保温公司委托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总体需求出具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日评估报告。五、被评估公司基本情况5.1.被评估公司主营生产、销售建筑岩棉、船用岩棉、生态农用棉等业务。5.2.资产总额情况: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12月末资产总额约61,86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约23,091万元。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6.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七、发布公告中介:本次磋商公告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八、时间要求:2025年5月28日前出评估报告。九、采购文件获取:本次采购方式采用线上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方式进行。招采文件通过招采平台报名并自行下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投标文件必须编辑完整,签字并盖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香线东侧、纬二路南侧联系人:沈志华电  话:18500045018电子邮箱:shenzhihua@bemt.com.c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招标人: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香线东侧、纬二路南侧联系人:沈志华电 话:18500045018招标项目名称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购日评估项目实施范围本次范围为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上海新型建材岩棉大丰有限公司、上新岩棉成都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5:00开标方式开标方式:金隅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开标价款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到1-3个月内现汇/银承方式/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付款。第三章  相关服务及要求一、相关服务要求名称要求标准工作方案充分考虑到服务要求,拟定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全面细 致、阐述清晰、合理可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人员配备1.为本项目配备1名驻场人员提供评估工作,具备执业资格。经采购人试用合格后不得随意更换。2.人员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安排合理。售后服务包括后续服务工作进度、人员、技术支持、服务措施等 计划详细、完善。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对项目质量风险的预判、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流程 等方面综合评定。进度保障措施对本项目制订的工作计划、现况的了解分析及应对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投标人需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投标无效。三、其他情形须知:1.投标文件中的金额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6.在集团招投采购数字化平台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7.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评分标准见采购文件。















┃联系人





李秀梅

/

1873264218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522267330





监督举报邮箱:dqjjgzb@bem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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