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姜堰区泰州电信长江路核心机楼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江苏省姜堰区泰州电信长江路核心机楼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2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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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2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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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3809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41886000061001001
泰州电信长江路核心机楼项目总承包(EPC)
设计+施工+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3200.0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
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
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为退休人员;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一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有设计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
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日期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
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2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项目涉及的各专业完备性,专业分类齐全,各项设计说明有针对性,包含机房通信工艺相关专业说明以及与项目进度相结合的设计措施说明。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满足指标要求且平面布局符合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划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通信工艺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方案合理、先进、可靠,且先进合理制定绿色节能方案、具有系统完整性。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4.结构设计(4分)
1.各功能区荷载取值、抗震要求等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3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机房的变配电和不间断电源及后备电源设计、空调冷源方案设计理念是否满足机房工艺要求,系统规划完整全面,方案合理、先进、可靠、节能环保损耗低,能较好满足使用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2-3分),良(1-2分),中(0.5-1分),差(0-0.5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1.5-2分),良(1-1.5分),中(0.5-1分),差(0-0.5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化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1.5-2分),良(1-1.5分),中(0.5-1分),差(0-0.5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8.经济分析(1分)
1.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初步设计概算额是否超过招标控制价总额。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通过优化设计有效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优(0.75-1分),良(0.5-0.75分),中(0.25-0.5分),差(0-0.25分),未表述的不得分。
9.设计深度(1分)
1.各项建筑布局、结构符合通信工艺设计特点和要求,管井及管线综合设置达到相关深度并合理配置。BIM设计是否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的构件:是否模型精度不小于LOD200。室外工程管线的排布及与已建管综的衔接处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1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为4%、4.5%、5%、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0.5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2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2.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2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管理方案(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1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1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1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1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1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由评委独立在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评审打分(0-1分),有一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的不得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之外,需配备以下专业负责人: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1分。
3、机电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且同时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1分。
4、通信工艺专业负责人:具备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0.4分,具备通信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0.2分。
5、BIM专业负责人:BIM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且同时具有BIM高级建模师(设备设计专业)二级及以上BIM证书的得0.3分;BIM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且同时具有BIM高级建模师(设备设计专业)二级及以上BIM证书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6、景观专业负责人:具备景观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具备景观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1分。
注:1.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职称证书上述人员必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需提供能反映上述专业得职称评审表或学历证明)。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东大街23号
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唐爱军
联系人:
钱晨
电话:
18961010366
电话:
15161091903
附件:投标人必读.pdf附件:泰州电信长江路核心机楼项目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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