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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数据项批[20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内。
2.2建设规模:
包含晓韵路(汇川段)(天鹅荡路南侧~君益路)、开甫路(华师大附中~箭浮山路)、汇川联桥、天鹅荡路(龙翔路~苏州湾大道)、木林路(旺山路~苏旺路)、希冯街市政设计及勘察物探测量。建安总投资38750万元,设计勘察费约1024万元。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N3205010304001756002001
|
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
|
包含晓韵路(汇川段)、开甫路(华师大附中~箭浮山路)、汇川联桥、天鹅荡路(龙翔路~苏州湾大道)、木林路(旺山路~苏旺路)、希冯街(旺山路~天鹅荡路)市政设计及勘察物探测量
|
1024
|
60
|
2.4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勘察、物探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满足评审要求,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报、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勘察设计范围:天鹅荡路(龙翔路一苏州湾大道)工程全长2697米,规划红线宽度42~53米;晓韵路(汇川段)(天鹅荡路南侧~君益路)工程全长261米,规划红线宽度45~52米;开甫路(华中师大附中~箭浮山路)工程全长392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希冯街工程道路工程长度767米,规划标准段红线宽约24米:木林路(旺山路-苏旺路)工程道路工程长度758米,规划标准段红线宽约24米;汇川联桥工程规划红线宽10米,位于汇川地块北部跨越现状东抢港河道。包括沿线道路、排水、桥梁、交安、监控、照明以及其他综合管线设计,勘察内容需满足设计要求;
(五)勘察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5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扣分累计为准。
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5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本项目业主单位: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集中建设单位: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
(
2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
4
)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的端口中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04-22 00:00
至
2025-04-27 23:59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5-13 0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记名投票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
59
号蠡和大厦
1211
室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联 系 人:
|
涂馨
|
联
系 人:
|
顾文霞
|
电
话:
|
0512-66598600
|
电
话:
|
13013773346
|
传
真:
|
/
|
传
真:
|
0512-69152659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69661149@qq.com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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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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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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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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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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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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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