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询比价
:2025-04-21 14:13:48
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0040000-XJ-2025-0126
采购单位: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24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5 09: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4-24 16: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4-25 09: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040000-XJ-2025-0126)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040000-XJ-2025-0126)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
技术服务
31.000
辆
银行转账
滦州公司
收货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
┃详情描述
一、投标单位入围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经天眼查查询,企业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供应商不予入围,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不得入围。3.报价供应商应当上传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并以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4.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由于价格报错,投标单位须出具相关说明。如一季度出现2次以上,年累计五次以上上述情况,我公司将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拉黑半年。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5. 结算方式5.1支付方式:检测完成后乙方提供 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 10 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收到检测费用后交付正式检测报告。5.2 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特别说明:检测单位需要开具税率为 6%的服务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甲方原因减少检测车辆数目,以实际检测车辆数进行付款,需要增加检测车辆数目时,签订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根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公司2025年预计需对31辆车(厂内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合计)进行检测(明细附后),检测单位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月30日前完成检测,5月15日前出具带有CMA章的检测报告
┃联系人
李楠
/
0315-752080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58256280
监督举报邮箱:ygcg@jdsn.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