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西侧,绥中县大台山农场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9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600吨/日,二期300吨/日,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一期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为21.9万吨(入厂垃圾量);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稳定化+炉渣综合利用”工艺,配置1×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15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双流体喷嘴(熟石灰浆)+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122114003187263706001096002001
{本项目
本项目的辅助及配套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建筑、施工、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相应范围内的设备调试、试运行(含取水工程设计优化),配合竣工环保验收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
41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 (2)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高振强
联系人:
宋文远
电话:
0429-3666156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业务受理:0429-3023826 0429-3023839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邮箱:hldsjyz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