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榄核镇红色革命事迹微电影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X21513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红色革命事迹微电影制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1、项目概述: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体现榄核镇作为革命老区镇的示范引领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作一部以榄核镇红色革命事迹为主题的微电影,忆峥嵘岁月,更深入地了解红色文化,引导大家了解历史、铭记历史,强化爱党爱国意识,提升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正视自身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在新的时代里创造新的历史。
现对榄核镇红色革命事迹微电影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及同类业绩或技术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 已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4 月26 日至 2021年4 月30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4:00-17: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4)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九、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 月6 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4。
十二、磋商时间:2021年5 月6 日15时00分
十三、磋商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4。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4 月26 日至 2021年4 月30 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环山路2号城北科技楼704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5521121933
(二)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