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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图书馆2022年中文报刊采购
| 1、本部分要求内容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
本次采购实洋100万人民币(期刊和报纸)。
(1)期刊部分:成人订购、少儿订购2022年全年。
(2)报纸部分:成人、少儿订购2022年全年。
2、保证采购方自备书目的采购要求:
(1)地方报刊:地方报刊为我馆重点收藏的报刊,其中很多为自办发行刊物,为确保我馆报刊体系的连续性、报刊结构的完整性,投标方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济南市邮政发行投递局报纸业务授权证明(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济南及山东驻济南各出版社出版的报刊;根据订购方所订清单确保订购;提供数字报纸汇聚检索
(2)图书馆专业刊物:主要集中在全国非邮发报刊联合征订部,要求必须单独一个批次送至采购方。
(3)党报党刊:需单独订购。
(4)济南时报、济南日报、都市女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需要单独订购。
3、期刊报纸招标业务服务要求:
3.1 表格要求
供刊表、订刊表、结算表。表格均为EXCEL表格形式,结算表还需另成纸本形式。
3.1.1 供刊表要求
供刊表也叫供刊目录,是供应商可以提供代理服务的期刊清单。
3.1.1.1 供应商须在每年的10月提供下一年度的供刊目录。供刊目录为国内出版的中文期刊,目录应包括全部邮发报刊品种,非邮发期刊品种应尽可能全,供应商需保证能够提供目录上所列的报刊品种。
3.1.1.2 供刊目录为中文报刊目录表格。
3.1.1.3 供刊目录需对国内出版的外文期刊、少数民族期刊的文种做出标记,对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做出标记,对核心期刊做出标记。
3.1.1.4 供刊目录中需对36页以下的内部期刊注明页码(带CN号的期刊除外)。
3.1.1.5 供应商需保证供刊目录中各项数据的准确性,例如刊名、副题名、ISSN号、统一刊号、邮发号、出版频率等应为最新信息。
3.1.1.6 对新创刊的期刊,供应商应单独注明,推荐采购人订购。
3.1.1.7 供应商需保证每周送刊不少于1次。
3.1.2 订刊表要求
订刊表是在供刊表的基础上,由图书馆选定的拟订购目录,该目录会增加图书馆期刊的管理记录号。供应商在核对图书馆提供的订刊表时,应严格保留期刊管理记录号,并确保准确对应,最终反馈给图书馆的订刊表应加带正确的管理记录号。
订刊表在最终确定之前可能会有多次变更,在此期间,供应商需对图书馆的变更要求给予积极配合。
订刊表需在每年的10月30日(含)之前最终确定。
3.1.3 结算表要求
结算表是在确定订刊表的基础上,依照图书馆财务结算制度要求印制的纸本报账明细表,该表由封面及明细表两部分组成。
3.1.3.1 封面需加盖供应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封面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订购批次号(由图书馆提供)、文献类别、种数、册数、码洋金额、折扣率、实洋金额,以及各项合计。码洋、实洋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1.3.2 明细表需逐页小计,小计项目包括种数、份数、册数、总价(码洋),明细表需对上述各项进行合计。明细表需逐页加盖红色财务章。
3.1.3.3 结算表需在每年的11月15日(含)之前确定并随正规发票一同交付图书馆。
3.1.3.4 结算表的形式可按图书馆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随时变更。
3.1.3.5 由于补订、退订、刊价变动所产生的经费变动,不计入结算表主体,需单独制定经费变更表。供应商每月汇总变更情况,年底交付全年的变更表,统一结算。
3.2送刊要求
3.2.1 供应商除提供正常免费送货服务外,还需要承担图书馆加工后流通报刊老馆与新馆之间的周转运输。
3.2.2 刊物质量。供应商按图书馆的订单配送期刊,供应商的供刊应符合以下标准:正版刊、无损坏、无配送错误、无印刷及装帧问题。如有以上或其他影响报刊质量的问题,采购人可要求退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换。
3.2.3 清点验收:供应商将采购到的期刊、发货清单同时送到图书馆指定地点,并协助图书馆清点后方能离开。如有所送期刊缺页、污损或信息与清单上不符等情况, 供应商应予无条件调换。发货清单纸张大小统一,一式两份,内容一致,不得涂改。清单内容为包号、征订号、刊名、卷期、份数、发货时间等。如果收到非图书馆订购的期刊,图书馆不承担退还义务。
3.2.4 到刊情况:除因出版社停刊、休刊等原因外,邮发期刊到刊率要求全年达到100%,非邮发期刊到刊率要求全年不低于99%。供应商应在期刊出版日期后半个月内将期刊送到图书馆,保证每周送刊两次。如出现出版社延迟出版、停刊、休刊等情况,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图书馆。
3.2.5 送刊清单。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中附当期发刊表纸本一份,同时发送当期发刊表电子表一份、当年已发刊汇总表电子表一份到指定电子邮箱。
3.3补刊要求
3.3.1 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缺失期刊,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补缺,所补期刊须为原版,不接受复印补缺。供应商需在接受采购人催缺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补刊工作。
3.3.2 由于采购人在流通过程中造成的缺期,供应商有义务协助进行有偿补刊。
3.3.3 当年集中补订。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临时性需求进行当年期刊集中补订。
3.3.4 当年日常补刊。对于当年刊,采购人可以随时进行补刊,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3.3.5 过刊补刊。对于往年缺刊,不论是否在供应商处订购,只要采购人提出要求,供应商都应积极协助补刊。
3.3.6 供应商应按季度汇总图书馆用户集中补订和日常补订的订刊表,并于每季度月底发送图书馆用户指定邮箱以备用户核对。
3.3.7 对图书馆用户提供的非邮发期刊信息供应商应积极联系代理业务。
3.4其他配套服务要求
3.4.1 供应商须及时向图书馆反馈停刊、休刊、合并刊、改刊名、改频次、改订购号等期刊变动信息,以便于图书馆在工作上能及时采取相应的跟进措施。
3.4.2 提供期刊信息变动表。供应商应至少每半月向采购人提供期刊变动信息表(单表和汇总表两张电子表格),并保证该变动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4.3 提供发刊实时查询。供应商应提供发刊清单(包括当期发刊单表和当年已发刊汇总表两张电子表格)或者提供发刊查询系统。
3.4.4 提供季度发刊情况统计表。供应商应每季度提供一份发刊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订户代号、订刊号、刊名、副题名、应到期数、实到期数、缺刊情况、缺刊原因。
3.4.5 及时通知。所订刊物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动,供应商应在半个月之内及时通知采购人。
3.4.6 催缺工作。对于未能按期提供给采购人的期刊,供应商应主动与编辑部联系催缺,如无法催到的,将结果按期汇总提供给采购人并提出采购人接受的解决办法。
3.5报刊数据要求
3.5.1 供应商每年应为甲方提供所订购报刊的Marc数据,并提供规范的机读编目数据。按照《文献工作国家标准汇编(著录规则专辑)?GB37122.3-85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以及中国机读目录格式CNMARC连续出版物著录条例,参照《中文期刊机读目录编目规则》为依据,提供标准的编目数据。
3.5.2 供应商提供的征订数据必须以Marc格式文件提供。Marc格式的采访数据应包括如下项目:订购号(征订号)、ISSN号、题名、卷期年月或其它标识、主办者、出版发行者、单价、尺寸、附注,分类号等信息,提供的到馆报刊编目数据必须以Marc格式文件提供。Marc格式的编目数据应规范、完整,包括如下项目:完整的头标区、011、0121、0122、100、101、102、106、110、200、207、210、215、225、3---、4--、6--、7-等字段。6字段的分类、主题标引都应按中图法5版详尽著录。
3.6 供应商每年在收到甲方报刊订单后应及时进行订购,订购过程中要保证无漏订、错定、重订等现象的发生,为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7 供应商提供到馆报刊的加工工作内容包括:核对验收到馆报刊的种类及复册数量、报刊上架、馆藏保存本下架、配套、微机录入、加贴条形码及复合磁条、装订成合订本以及装订前后往返运输所产生的劳务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加工进度和质量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3.8 供应商应保证全年的到报刊率不低于99.5%。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新闻或文化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
4.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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