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监测招标公告
【2021/4/24】【】
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环境监理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同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可研报告股东意见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途径滁州市(天长市、来安县、南谯区、明光市、凤阳县、全椒县)、马鞍山市(和县、郑蒲港新区)、2个地级市8个县区。
2.3建设规模:线路全长281公里,其中Φ1016线路89公里,Φ711线路192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输气规模46.6亿方/年。
2.4建设投资:249770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168.0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24个月。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皖东北天然气管道工程(干线、皖北支线、皖东支线及联络线)的环境监理监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6年以来具有油气长输管道、铁路或公路环境监理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环境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高级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环境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环境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持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油气长输管道或公路或铁路环境监理项目环境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4日9时00分至4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刘莉;
电话:0551-62897806;
传真:0551-62897806;
电子邮箱:liul.trqi@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陈惠广、李海涛;
电话:0393-4801218;
传真:/;
电子邮箱:chenhuigyc.zyyt@sinopec.com、lihtsq04.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1年4月2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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