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南棉街、振宁康乐园、阳光康城共5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206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4月23日-2021年04月30日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共5间商铺,产权属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宁振宁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备注
1
友爱南路22号振宁康乐园4号
39.33
2045
10000
3
非餐饮
从合同期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3%。有漏水现象。
2
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67-1-1号
35
3402
从合同期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3%。
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212-214号
216.00
9623
20000
3-5
合同期超3年的,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5%。
4
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2A01
49.78
17496
从合同期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5%。
5
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2A02
43.31
15844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报名标的1交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报名标的1、2的则交纳的保证金为标的1及标的2的保证金之和,即人民币20000元,并在报名资料中明确表述竞租标的序号1、2,以此类推。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受让保证金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相当于租赁合同租赁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标准三倍的数额。租赁期间,承租方因违约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须支付相应费用的,出租方有权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抵,出租方依前述约定扣抵承租方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应在扣抵事实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补齐履约保证金。逾期不补齐履约保证金的按拖欠租金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