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赤城县2020年度植树造林项目—19-34标段(人工造林)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1987001A008925,
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赤城县2020年度植树造林项目—19-34标段(人工造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赤城县2020年度植树造林项目—19-34标段(人工造林)已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张发改农经[2021]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北京市投资、河北省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9标段:赤城县雕鹗镇灰窑761亩;
20标段:赤城县雕鹗镇灰窑1216亩;
21标段:赤城县雕鹗镇黎家堡580亩;
22标段:赤城县雕鹗镇李家沟790亩;
23标段:赤城县雕鹗镇李家沟919亩;
24标段:赤城县雕鹗镇小雕鹗655亩;
25标段:赤城县独石口镇半壁店1063亩、赤城县独石口镇杨家窑412亩;
26标段:赤城县独石口镇半壁店391亩、赤城县独石口镇杨家窑442亩;
27标段:赤城县马营乡羊坊1471亩;
28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496亩;
29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649亩;
30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770亩;
31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912亩;
32标段:赤城县马营乡马营357亩;
33标段:赤城县云州乡旧站626亩;
34标段:赤城县云州乡云州1562亩。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栽植任务。
管护期:2021年施工期结束-2026年5月底
质量要求:按设计要求完成,第一年面积完成率达100%,苗木成活率达85%,第二年至第
五年面积核实率100%,苗木保存率85%,并没有牲畜、人为等损害。
2.2招标范围:19标段:赤城县雕鹗镇灰窑761亩;
20标段:赤城县雕鹗镇灰窑1216亩;
21标段:赤城县雕鹗镇黎家堡580亩;
22标段:赤城县雕鹗镇李家沟790亩;
23标段:赤城县雕鹗镇李家沟919亩;
24标段:赤城县雕鹗镇小雕鹗655亩;
25标段:赤城县独石口镇半壁店1063亩、赤城县独石口镇杨家窑412亩;
26标段:赤城县独石口镇半壁店391亩、赤城县独石口镇杨家窑442亩;
27标段:赤城县马营乡羊坊1471亩;
28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496亩;
29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649亩;
30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770亩;
31标段:赤城县马营乡侯家沟912亩;
32标段:赤城县马营乡马营357亩;
33标段:赤城县云州乡旧站626亩;
34标段:赤城县云州乡云州1562亩。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2.1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园林或绿化(或造林绿化)类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或林业或造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用工劳务或聘书合同),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2.3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
2.5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中标公示发布结束后,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1份并且在U盘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邮寄到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左岸国际A区814室,电话15343132771)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时或投标函中所留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对评标过程的问题及时解答,否则视为对评标结果默认。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提前咨询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5、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赤城县2020年度植树造林项目共分51个标段,但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本工程51个标段投标,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整个项目(51个标段)的开标顺序及标段评标次序确定】,如某投标人在前面一个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参与以后各标段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6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3 09:00至2021-04-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8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赤城县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左岸国际A区814室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李金龙
| 联系人: | 贾工 |
电话: |
0313-6312573
| 电话: | 1534313277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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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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