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965001B01,
【蠡县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五项初步设计内容:①蠡县平安路(永盛大街—西环)道路改建工程设计起点为现状平安路与永盛大街交叉口,路线延现状路向西延伸至终点津石高速引线,道路总长度2662.156米,红线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包括附属设施)、给排水、绿化、照明、桥梁、通信、电力工程等;②蠡县范蠡路(永盛大街-永宁大街)道路提升工程东起永盛大街,西至永宁大街,道路全长2205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包括附属设施)、排水、绿化、照明、通信、电力工程、外立面改造等。范蠡路西延(经六街-津石高速引线)道路新建工程40.894米,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电力、通信、外立面改造等;③津石高速公路东墟连接线蠡县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东起规划经六街中心线,西至蠡县界,全长3740.894米,进行外立面改造及绿化;④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育才路-朔黄铁路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进行外立面改造及绿化工程;⑤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林堡互通连接线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改造整段连接线市政便道、节点建设、绿化、照明、给水及村庄段的建筑立面改造。该段总长8.999公里。
2.2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平安路(永盛大街-西环)、蠡县范蠡路(永盛大街-永宁大街)、津石高速公路东墟连接线蠡县段、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育才路-朔黄铁路段)、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林堡互通连接线。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五项初步设计内容:①蠡县平安路(永盛大街—西环)道路改建工程设计起点为现状平安路与永盛大街交叉口,路线延现状路向西延伸至终点津石高速引线,道路总长度2662.156米,红线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包括附属设施)、给排水、绿化、照明、桥梁、通信、电力工程等;②蠡县范蠡路(永盛大街-永宁大街)道路提升工程东起永盛大街,西至永宁大街,道路全长2205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包括附属设施)、排水、绿化、照明、通信、电力工程、外立面改造等;③津石高速公路东墟连接线蠡县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东起规划经六街中心线,西至蠡县界,全长3740.894米,进行外立面改造及绿化;④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育才路-朔黄铁路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进行外立面改造及绿化工程;⑤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林堡互通连接线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改造整段连接线市政便道、节点建设、绿化、照明、给水及村庄段的建筑立面改造。该段总长8.999公里。
3.招标范围:蠡县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路(永盛大街-西环)、蠡县范蠡路(永盛大街-永宁大街)、津石高速公路东墟连接线蠡县段、曲港高速公路蠡县连接线(育才路-朔黄铁路段)、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林堡互通连接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2019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养老保险证明(2020 年 4 月至今任意月份即可)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3 09:00至2021-04-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蠡县境内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702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李文润
| 联系人: | 李文涛 |
电话: |
0312-6231116
| 电话: | 1520005726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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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baodingtongda@126.com
| 电子邮件: | hbhz1732528647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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