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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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慈溪昂荣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3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21339.64万元,其中本金为10200.33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21年3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其中债务人慈溪昂荣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日2019年1月15日;债务人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日2017年6月11日)。截至基准日2021年3月20日前,该11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主债务人名称
| 主债务人所在地
| 债权本金余额
| 债权利息
| 担保情况
| 其他情况
| 1
| 慈溪昂荣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17,939,733.02
| 25,431,511.93
| 抵押物:宁波金蝶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位于慈溪市新浦镇上舍村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672.27㎡,土地使用权面积3354㎡;
保证人1:慈溪市顺创电器有限公司;
保证人2:慈溪市丰华优农有限公司;
保证人3:宁波梦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4:岑若妮;
保证人5:郑利文;
保证人6:郑利江;
保证人7:岑雪波。
| 基准日后,已收到抵押物拍卖分配款317.58万元、退回垫付费用2.34万元,待成交后转给受让方
| 2
| 宁波美亚机电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8,468,642.29
| 7,894,874.32
| 保证人1:杨国飞 保证人2:宁波黄泰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3:黄志瑜 保证人4:宁波黄泰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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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宁波中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21,386,532.51
| 29,972,742.17
| 抵押物:春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宁波江北扬善路51号三层(3-42)-(3-71)的办公用房抵押,建筑面积2,545.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0.92平方米 保证人:春和集团有限公司
| 垫付费用8.92万元
| 4
| 宁波大地铜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2,849,778.00
| 2,388,464.28
| 保证人1:宁波千住电器有限公司 保证人2:孙利江 保证人3:伍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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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慈溪市凯弘轴承厂
| 浙江省宁波市
| 2,525,794.75
| 1,662,609.28
| 保证人1:浙江金洪轴承有限公司 保证人2:慈溪市帆宏轴承有限公司 保证人3:慈溪市宏泰自行车配件厂 保证人4:朱渭立 保证人5:徐央玲 保证人6:胡伟 保证人7:胡利军 保证人8;朱洪权 保证人9;杜春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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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浙江君和会商贸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7,534,955.47
| 12,140,374.71
| 抵押物:浙江全盛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塘东村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92.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50.1平方米
保证人1:宁波国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保证人2:朱庆伙 保证人3:施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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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慈溪市掌中发火机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569,959.00
| 706,098.83
| 保证人1:沈国良 保证人2:方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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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15,000,000.00
| 3,704,454.92
| 保证人1:余姚市悦达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2:张静智 保证人3:孙荣根 保证人4:罗慰民 保证人5:龚志焕
保证人6:顾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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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宁波唐丰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18,311,317.99
| 22,933,061.49
| 保证人1:慈溪市亚虎钢带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人2:宁波康鑫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3:浙江冠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4:沈信源 保证人5:祝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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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宁波市欧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2,490,000.00
| 1,171,178.17
| 保证人1:宁波永利达金属有限公司 保证人2:施国金 保证人3:张欢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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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宁波昱源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4,926,580.65
| 3,387,708.48
| 保证人1:宁波百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保证人2:宁波百宏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3:舟山市定海柏朵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4:朱书川 保证人5:王瑞霞 保证人6:王香茹 保证人7: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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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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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03,293.68
| 111,393,0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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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0574-87707052
联系人:蒋莹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通讯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于远 联系电话: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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