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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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塔城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已经由塔市发改项目【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市市区
2.工程规模:22条道路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及道路修补、广场维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TCS2021042133600101001
塔城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塔城市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服务,设计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
②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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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能力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能力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5、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C)证,现阶段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1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13899379610
地址:
塔城市文化路25号丝路创业基地1-114
邮编:
834700
邮编:
834700
联系人:
吴磊
联系人:
王晓雪
电话:
13899379610
电话:
13999222405
传真:
传真:
无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2066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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